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外遇证据。法律已经赋予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而通话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因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只有通话记录的话证据力不强,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进行作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反对电子证据作为诉讼证据的人认为,电子证据可能由于人为因素以及网络环境和技术限制等原因无法反映客观真实情况。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成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切证据必须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这些规定表明任何证据都有其脆弱性,因此需要“查证属实”。
依此逻辑,电子证据只要“查证属实”,就可以与其他证据一样成为诉讼证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子证据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呈堂的,但先要得到法庭的认可,亲口承认出轨的录音只能作为辅助证据,还需要其他直接证据的支撑。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新修订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而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因而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关键在于该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问题。 实践中,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认定较为严格,从法院认定的情况看,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有: 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 2.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 3.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 法院往往需要多种证据予以佐证。偷拍、偷录得到的证据, 没有法律效力 ,还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外遇证据吗?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外遇证据。法律已经赋予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而通话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因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只有通话记录的话证据力不强,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进行作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
成为诉讼证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子证据通话记录算不算出轨的证据?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呈堂的,但先要得到法庭的认可,亲口承认出轨的录音只能作为辅助证据,还需要其他直接证据的支撑。通话记录可以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
,从法院认定的情况看,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有: 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 2.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 3.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 法院往往需要
据形式一般有: 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 2.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 3.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