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
【法律分析】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聊天记录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聊天软件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证据,必须保证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作证法院不予采信的话有以下原因
一是主体认定困难,因网上聊天都是以虚拟的身份进行,要确认其真实身份而如果对方也承认是很困难的。
二是内容真实性问题,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很难保证聊天记?是否真实。
当然,网上聊天记?并非一律不予认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网上聊天记?仍然可以证明一些事实。
1、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现在的情况是一审、二审没有支持您的诉请?
2、合伙纠纷,主要的关键证据在于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这些是直接证据
3、录音与聊天记录等作为辅助证据,其采纳是有条件的,比如录音,你要证明录音的对象是关联人且来源合法,没有偷录,录音的内容是否与案件争议有关联等等。
4、所有的证据是围绕闭环的证据链来服务的,客观事实、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辅助证据,三性合一成为法律事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网上聊天记?并非一律不予认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网上聊天记?仍然可以证明一些事实。合伙纠纷案,我有录音证据,我有聊天记录证据,法院,检察院都不支持,我该去哪个部门,去维权?1、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现在的情况是一审、二审没有支持您的诉请?2、合伙纠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