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你才不会在乎你和谁开房,如果他是处男,他也会伤心,如果他不是第一次,那他伤心干嘛,反正抵消。最大可能还是在乎你吧,有前男友不要紧,关键是那个记录,让她每次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到你在酒店和其他男人缠绵,那他肯定接受不了,如果是其他男的有可能不会生气了,还会这样想,反正我知道,我就先陪她各取所需吧。到时结婚另外找。所以你男友还是有点爱你。才伤心的
如果是夫妻本人就没什么事,如果是另一种情况就涉及到离婚和起诉了,那时开房记录是可以当作起诉证据的。
聊天记录,开房记录都是证据,有理帮当事人打赢官司,无理助当事人减少损失,开房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起诉离婚,在涉及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有过错的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还可以主张补偿。
自然人不愿让他人知晓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密活动,均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任何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如果丈夫采取非法干涉、监视、监听、跟踪、刺探等方式查探配偶的个人经历隐私以及其他有关个人生活的隐私的,构成对配偶隐私权的侵害。被侵权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主张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