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名已存在,邮箱接到无名

hacker2022-12-17黑客组织167

打开一个无名邮件的链接,会不会有安全问题

qq空间有那种点击就会被盗号的链接,如果是邮箱里的,应该问题不大,现在普通邮箱都很危险的,安全系数非常低,发生一次这种事情后,建议你更换专业的安全邮箱,加密、电子签名,安全系数高很多,可以用用试试

为什么我的邮箱这段时间老是收到不明邮件

您好,自动转发在邮箱设置中br/如果您没有收到邮件,请检查电子邮箱是否有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测试:1. 首先给自己发一封邮件,如果发信正常并且能够收到邮件,说明一切正常,没有问题;/li2. 检查收信规则的过滤设置。在邮箱页面右上角点击“设置”,打开设置页面,点击“收信规则”,检查过滤规则的条件是否设置不当,如选择满足条件的邮件执行“直接删除”或“转发后删除”操作;/li3. 检查反垃圾设置。在邮箱页面右上角打开“设置”,打开设置页面,点击“反垃圾”,接着点击“设置黑名单”,若 发现黑名单中误加入了正常的邮箱地址,从黑名单中删除以后就可以收到对方的来信了;/li4. 检查垃圾邮件箱是否有对方邮件,如果有,则说明被反垃圾系统误判,可选中该邮件,然后点击“这不是垃圾邮件”,发件人就会被加入白名单,以保证以后都能收到他的邮件;/li5. 将对方的邮件地址加入白名单,设置方法是:点击“设置”标签,然后点击“反垃圾”标题,在“反垃圾”内容页面中点击“设置白名单”。在“邮件地址设置” 页面左边的编辑框中输入要加入白名单的邮箱地址,点击“添加到白名单”按钮,该地址显示在列表框中,设置成功;/li6. 如果以上测试都正常,则可能由线路、邮件服务器故障等原因造成邮件并没有发送到qq邮箱的服务器, 可以和发件人联系一下,看看对方是否有收到退信信息,可以根据退信信息判断问题所在,或者与客服中心联系。/li7. 8. 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您可以在此反馈/li9. 腾讯产品交流 a href="" target="_blank";/a/li10. qq邮箱帮助中心 a href="" target="_blank";/a/li11. 客服中心 a href="" target="_blank";/a/li12. 竭诚为您服务!/li/li/ol

单位收到无名举报电话怎么处理

如接到匿名举报电话,正常进行举报核实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其违法失职行为,也有申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于检举事实,有关机关必须查清事实并负责处理。

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而只是写上“部分党员”、“部分职工”、“部分群众”或“正义”、“发威”等化名;有的举报人在拨打举报电话时,也使用一些无法与其联系的化名或假名,这些都属于匿名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第四十五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评论列表

访客
访客
2022-12-18

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