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税局的电话是:0571-12366,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276号,承担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以及负责进出口税收等的管理。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
扩展资料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提供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我们
江苏省国税系统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表: 说明: 1、关于国税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举报,请拨打“廉政举报电话”,由监察室负责处理; 2、关于纳税人偷、骗税案件的举报,请拨打“涉税案件举报电话”,由举报中心(或稽查局)负责处理。 3、涉税案件举报信箱:jsgsjc@jsgs.gov.cn;国税干部作风纪律投诉信箱:jsgsts@jsgs.gov.cn 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政编码:210008 总机:025-83101888 传真:025-83328377 单位名称 廉政举报电话 涉税案件举报电话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025-83324220 025-86636461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025-84570851 025-84570065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0510-2829920 0510-2826333 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0511-5288479 0511-5291618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0512-65242628 0512-65219887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0513-5238882 0513-3549719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0514-7344168 0514-7874150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0515-8355066 0515-8324978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0516-5709167 0516-5709355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 0517-3921091 0517-3941657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0518-5520956 0518-5104004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0519-6609884 0519-6667269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0523-6882233 0523-6235834 宿迁市国家税务局 0527-4223673 0527-4216083 江苏省地税局: 举报说明: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主要受理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举报联系方式 1、举报电话:(025)83633400; 2、邮 编:210024; 3、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投诉说明: 一、受理投诉范围 主要受理对江苏省各级地方税务局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省辖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和国家法规政策、不依法行政、不廉洁从税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等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联系方式 1、投诉电话:(025)83781907; 2、邮 编:210024; 3、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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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18号.
邮编:311200
萧山地方税务局下设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6个分局(城厢一分局、城厢二分局、开发区分局、临浦分局、瓜沥分局、义蓬分局)
服务及举报电话: 12366
国税局: 12366 转-1
地税局: 12366 转-2
可以联系咨询
也可以上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点击相应链接投诉
杭州萧山区可以前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车购税窗口办理汽车购置税,具体地址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兴园路118号浙江世纪汽车市场二楼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0571-22916000
受理条件: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萧山区
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第